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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菸酒之進口,是否須先取得許可執照始得營業?

申請設立菸酒進口業者,應填具申請書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,並於取得設立許可之日起算2年內,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,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執照,於領得許可執照後,始得營業。
(菸酒管理法第16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