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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製私菸、私酒者,有何罰則?

1.產製私菸、私酒者,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。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100萬元者,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罰鍰,最高以新臺幣1,000萬元為限。
(菸酒管理法第45條)
2.查獲之私菸、私酒及供產製私菸、私酒之原料、半成品、器具及酒類容器,沒收或沒入之。
(菸酒管理法第57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