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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謂私菸、私酒?

所稱私菸、私酒,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:
1.未依本法取得許可執照而產製之菸酒。
2.未依本法取得許可執照而輸入之菸酒。
3.菸酒製造業者於許可執照所載工廠所在地以外場所產製之菸酒。
4.已依本法取得許可執照而輸入未向海關申報,或匿報、短報達一定數量之菸酒。
5.中華民國漁船載運非屬自用或超過一定數量之菸酒。
(菸酒管理法第6條)